司机师傅们一个个被踢出微信群,老板也失联了。
8月27日,数十名司机师傅来到了位于成都成华区龙潭寺成宏路一写字楼的成都赏品天下商贸有限公司讨要说法,但除了凌乱空荡的办公室外,并未见到公司负责人。
↑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此前,师傅们在这家公司以“以租代购”的方式“购”得了不同品牌的车辆从事网约车服务。签订的合同显示,根据车辆的不同,师傅们支付了相应的首付,并约定了每月的还款金额。36期之后,即可过户获得车辆所有权。
然而,没等到车辆过户,此时公司老板却突然失去了联系,公司也人去楼空了。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突然
“以租代购”跑网约车?没等过户“老板跑了”
8月26日晚,毛师傅突然被踢出了公司司机师傅群。他和其他多个师傅联系发现,大家也都被踢了出来,群被解散了。而后公司老板的电话也处于了关机状态,失去了联系。
毛师傅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他的车是今年2月在成都赏品天下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赏品天下”)以“以租代购”方式“购”得的。合同显示,其首付为68800,每月需向公司还款1000余元,36期后即可过户获得该辆车的所有权。然而,刚刚半年,“公司老板就跑了”。
↑师傅们来到派出所咨询案情
8月27日,毛师傅来到了公司办公地讨要说法,但现场已经没有了工作人员,老板更是不知去向。与他先后到来的司机多达数十人,“现在统计的起码涉及400多个师傅和车辆”。一个维权群内,红星新闻记者看到目前已经有140余司机师傅聚在一起。
8月28日,记者找到了牵涉其中的多名司机。司机曹师傅在该家公司用“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了两辆车,目前已分别还款15个月和21个月,另外还曾于一个月前入股参投了3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可以获得一万八千元的分红,12个月后,还可退回本金,“但刚刚才一个月就跑了。”
↑司机师傅签订的以租代购合同协议。
蒋师傅于2017年7月份首付48800,月供1080,“以租代购”了一辆捷达车,按照约定,目前还有11个月即可以过户。而按照合同协议,红星新闻记者还发现,蒋师傅的约定中,还包括与金融机构的首付和月供约定,首付为16800,月供为3292。另外还涉及一条赏品天下公司的补贴约定,每月为2212元。
“这相当于是一个阴阳合同关系,我们每月实际操作上是还金融机构的这个3292元,然后公司再返给我们2212元,相当于最后只给了1080元,关系比较复杂。”蒋师傅说,“基本上所有的师傅都是这样的。”
蒋先生的父亲也在赏品天下公司“购”了车,并支付了11万余元的全款。而目前其也面临着过户问题。
探访
公司人去楼空 大门紧闭屋内狼藉
8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找到了赏品天下公司办公所在地。公司房门已经上锁,屋内一片黯淡,透过玻璃门望去,办公室内不少物品纸张散落在地面,一片凌乱。
↑办公室内一片狼藉
玻璃门上,张贴张两张告示。一份签章为龙潭寺派出所的告示称,“各位赏品天下网约车司机,赏品天下事件,我所已受理,请勿在公司滞留,影响其他公司正常办公经营秩序,请各位司机立即到龙潭寺派出所进行登记受理调查。”该份告示落款时间为8月26日。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另一份告示来自一家金融服务机构,该机构告示罗列了32辆公司融资租赁车辆信息,希望车主与其进行联系。红星新闻记者与该告示上留下的联系人取得了联系,对方称系金融公司人员,其也一直未能与赏品天下公司老板联系上,“一直关机。”
同时,该工作人员称,其所在公司为赏品天下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赏品天下公司通过金融公司按揭获得车辆,并登记在公司名下,再以以租代购方式交于司机师傅,“车子都是有抵押的。”
随后,记者通过赏品天下公司所在办公大厦物业了解到,赏品天下公司于2017年初入住大厦,目前仅有一个月水电费没有缴纳,未出现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一般没有欠费,我们也不会怎么去注意他们公司,到底出现什么问题,我们物业也不太清楚。”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说。
工商注册信息显示,赏品天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传龙,注册资金1000万元,于2014年5月13日在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涉及汽车租赁等多个方面。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司机师傅提供的联系方式试图与周传龙取得联系,但一直未能成功。
担心
不还款担心被拖车?还了款又难过户
8月27日,司机师傅们未能在办公室找到公司负责人,28日,一群人又来到了龙潭寺派出所,向警方了解案情。“派出所说的是现在这个案子不归他们这里管了,要找成华区经侦大队了解。”曹师傅说。后,一行人则又去往了成华区公安经侦大队。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目前司机师傅们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在于,一方面,在以租代购过程中,除了赏品天下公司外,不少师傅手中的合同中还涉及多个不同的其他金融公司以及车辆贸易公司,所涉关系较为复杂。
↑有司机师傅支付了欠款,但目前却面临着难以过户的问题
另一方面,则在于具体的用车环节,“合同中涉及到金融公司的还款,原本这一块是公司在处理,现在就要自己来,如果不还款,就可能面临被拖车的问题,如果还了钱,老板跑了,到时候车子又很难过户到自己名下,要处理也非常麻烦。”一名师傅说。
“另外,就是如果车子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报保险,也存在麻烦,车不在自己名下,需要找公司,但公司人都找不到,怎么处理呢?”毛师傅说。
“最恼火的是,很多车子还有一年不到就到36期了,结果现在老板跑了,另外我的车还是全款给的,结果又不在我的名下,心里简直不是滋味。”现场另一名司机师傅刘先生说。
对于师傅们面临的尴尬,红星新闻记者从龙潭寺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该案已经处于侦办阶段,成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经开始侦查,派出所民警介绍,有进展消息将会对司机师傅进行告知。
律师
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 存在多种风险
业内人士介绍,以租代购系一种融资租赁业务,客户以长租形式,按月支付租金(月供),到约定期限后,来获得车辆的所有权,是一种以租的手段来让客户分期买车的一种消费形式。
法律人士则认为,这一形式尽管目前并不陌生。法律上也没有对其进行相应的限制,但仍然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介绍,以租代购其实质就是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这当中主要的法律风险在于,作为承租人,在承租期没有届满之前,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承租人只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而一般而言,只有所有权才能对抗其他权利,在所有权没有转移之前,承租人即该案中的网约车司机和融资租赁公司仅仅只有一种债权关系。期间,若因公司经营不善等,如其他债权人查封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或者经营跑路等,作为租赁物的车辆也有可能被查封,承租人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张柄尧说,鉴于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在操作时需务必谨慎。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军同样表示,汽车销售中“以租代购”的模式,本质上是融资租赁合同。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物、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张小军说,这类合同如果约定了“符合条件即进行车辆过户”的内容,就是现在所说的“以租代购”。在双方履行“以租代购”的合同过程中,车辆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只有达到约定的过户条件后,承租人才可以在出租人的配合下进行车辆所有权的转让过户。
其次,这类合同由于合同期长,出租人、承租人、车辆三者皆存在变数,风险概率较大。主要存在“抵押权人优先实现抵押权”的风险、“承租人延迟还贷,出租人收回车辆”的风险、“交通事故保险受益人争议”的风险、“完成还贷后所有权人不配合过户”的风险,以及“车辆损毁后,承租人难以赔付,导致个人债务”的风险。
为此,建议消费者最好先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尽量找市场口碑好的商家、选择与自身偿还能力相适宜的车型,多家对比后,再做选择。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摄影报道
编辑 陈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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